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为了使您充分了解深证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股票或存托凭证申购、交易(以下统称创业板交易)的相关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和业务规则的规定,本公司制作了本《风险揭示书》,向您介绍其中所涉及的相关制度规则、业务流程和风险事项。您应当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等因素,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创业板交易。如您决定参与创业板交易的,应当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签字确认或者在我司合规双录风险揭示页面点击确认本《风险揭示书》。

一、创业板上市公司往往高度依赖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且多为轻资产结构,具有技术迭代快、产业升级快、模式易复制、业绩滚动大等特点,公司上市后的持续创新能力、盈利能和抗风险能力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二、创业板上市公司可能存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最近3个会计年度未能持续盈利、公开发行并上市尚未盈利、有累计未弥补亏损,以及在上市后仍无法盈利、持续亏损、无法进行利润分配等情形。

三、创业板新股发行价格、规模节奏等坚持市场化导向,询价、定价、配售等环节由机构投资者主导,创业板新股发行可能采用直接定价和询价定价方式。采用询价定价方式的,询价对象限定在证券公司第七类专业机构投资者,而个人投资者无法直接参与发行定价。

四、初步询价结束后,创业板发行人预计发行后总市值不满足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的,将按规定中止发行。

本公司将上述情况向您提出警示,并建议您关注该业务的特征及风险,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本人已充分了解创业板股票交易的业务规则和流程,并已充分知晓创业板投资风险。

本人已认真阅读了贵公司关于创业板股票交易的相关警示,并已充分了解该业务的特征和风险。